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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練班 林榮男 - 本站消息 | 2019-10-14 | 點閱數: 928

中華民國水中運動協會108年體育署救生員安全講習簡章

一、依據:臺教授體部字第1070024032B號(救生員資格檢定辦法)。

二、主辦單位:中華民國水中運動協會

三、承辦單位:高雄市水中運動協會。

四、實施方式:

(一)研習時數6小時,並以集中連續性方式舉辦。

(二)講習期間無故缺課者,不發予結訓證書及辦理退費。

(三)經全程參與講習,由本會授予救生員研習證書

五、研習日期、時數及地點:

(一)日期108年12月28日,09:00〜16:00。(08:50報到)

(二)總時數6小時。

(三)地點:高雄市岡山皇家溫水游泳池(高雄市岡山區岡山路533-1號)。

六、課程內容:水域安全與急救。如課程表(附件一)。

七、參加對象及資格:持有教育部體育署核發救生員證(證照在有效期限內)

八、師資:由本會聘任符合「教育部體育署」救生教練授課。

九、講習費用:新台幣1‚000元(含場地費、講義、研習證明)。

十、報名辦法及繳費方式:

(一)即日起至108年12月26日報名截止。

(二)報名方式繳費完畢,填妥報名表(附件二),利用郵寄至高雄市楠梓區加宏路

    48號、E-MAIL:syt498@hotmail.com或利用LINE傳送報名表。

(三)匯款帳號:陽信商業銀行右昌分行:(108)096420009350戶名~高雄市水中運

    動協會。【若利用ATM轉帳,明細表請註明姓名】。

(四)洽詢專線: 07-3652491高雄市水中運動協會,0930305555或LINE ID:3612055

    洽林榮男總幹事

十一、其他注意事項:

(一)本安全講習時數為6小時,需全程參與,遲到或早退者不核發安全講習證書。。

(二)依據救生員檢定辦法第九條規定: 救生員證書有效期間為三年,經累計十六小

    時以上複訓且合格及取得第十條第二款參加安全講習活動證明文件者,於效

    期屆滿一個月前至六個月內之期間,得申請證書效期之展延,每次展延期間

    為三年。

    (三)參加者個人資料,僅供本活動相關用途使用。

(四)若遇氣候因素等特殊狀況須予延期時,當通告有關參加講習會人員。

(五)本辦法經報請「教育部體育署」核准後實施之,修正時亦同;如有未盡事宜,

    依【教育部體育署】救生員檢定辦法訂定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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